澳大利亚计划对不支付新闻费用的数字平台征税侨报讯 澳大利亚政府周四表示,将对大型数字平台和搜索引擎征税,除非它们同意与澳大利亚新闻媒体组织分享收入。 澳大利亚财政部助理部长斯蒂芬·琼斯和通信部长米歇尔·罗兰表示,这项税收将从 1 月 1 日起适用于每年从澳大利亚赚取超过 2.5 亿澳元(1.6 亿美元)的科技公司。 其中包括 Meta、谷歌所有者 Alphabet 和 TikTok 的中国所有者字节跳动。 税收2024/12/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