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女生开除,老外喊冤?约会=“有损国格”,处罚重了么?
By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· 2025年07月15日 01:49
本文授权转载自留学生日报
公众号ID:collegedai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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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则“大学女生因与外国人交往被拟开除学籍”的消息登上热搜,引发巨大争议。事情起因于大连工业大学发布的处分公告,直指该校学生李某某因“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影响”,依据“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,有损国格、校誉”的条款,拟被开除学籍。
事件的另一主角,是37岁的乌克兰前CS职业选手Zeus。在社交媒体上炫耀与该女生的“邂逅”后,相关视频和照片迅速在网络扩散,引发舆论风暴。
一边是女大学生因“涉外私德”受到学校严厉处分,一边是外籍男方否认指控、言辞轻描淡写;一边是学校以“国格”名义开除学生,一边是法律界指出“无法可依”。
这究竟是一场道德危机,还是一次程序失范?该学生被开除,究竟冤不冤?

回顾事件始末,时间发生在2024年12月。Zeus因参加在上海举行的CS2电竞赛事,与前来观赛的21岁中国女粉丝李某某发生短暂接触。事发当晚,Zeus在粉丝群中发布了与女生合拍的视频,并配以“轻浮”“征服”意味的言辞,引发争议。


据多家媒体梳理,该女生当时仍为大连工业大学在读学生,已有男友,而赴上海的相关费用也由男友承担。此后,不雅内容在社交媒体流传,女生身份被曝光,事件迅速发酵,舆论迅猛围攻。

微博热搜榜单截图
2025年7月,大连工业大学发布公告称,因其“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影响”,依据校规第十九条第六款“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,有损国格、校誉的”,拟给予李某开除学籍的处分。

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官网截图

从“道德失范”到“开除学籍”,这之间能否划上等号,成了此次争议的核心。
首先从依据来看,校方适用的《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第十九条第六款表述为:“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,有损国格、校誉的”,本身就带有极大主观弹性。
“不正当交往”如何界定?交往是否属于私德范畴?如何判断“有损国格”?这些都缺乏明确定义与程序标准。

其次,从适用法律来看,学校引用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,主要针对“退学”情形,并非用于“处分”行为。真正涉及“开除”的第五十二条中列明的八项行为,包括严重违法犯罪、考试作弊、暴力伤人等,而李某的行为并不在列。
法律人士指出,此次事件中女学生的行为虽有争议,但并不触法,也未干扰教学秩序,更未构成危害他人权益。在这种情况下,学校作出“最高等级惩罚”是否合理,值得商榷。

面对风波,7月13日晚,乌克兰选手 Zeus在其社交平台回应泄露隐私视频事件,向当事女生道歉并否认出轨传言。
Zeus称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,同时声明他并没有结婚,也没有处在恋爱关系中。
全文如下:
大概半年前,我在社交媒体上发过几段视频,是和我在上海认识的一个女孩一起拍的。
视频里能看清我们的脸,但内容没什么露骨,也没有任何不尊重人的地方。
当时就觉得是普通的生活记录,真没想到会影响别人的生活。
后来才知道,这个女孩其实有男朋友,而且因为这事她被骂得很惨。
搞成这样,我真的很后悔。
一意识到事情严重,我就把视频全删了。
我从没想过要伤害谁——真不是故意的。
我不躲,也不找借口——就是实话实说。
另外,必须说明一下:我当时没结婚,也没谈恋爱。那些说我“有老婆”、“有家庭”的传言,都是瞎说。
请停止仇恨。
谁都会犯错,这次我也长了教训。
这事儿就让它过去吧,希望大家都能互相尊重。
如果我能为那个受影响的女孩做点什么,我一定尽力。

Zeus社交平台发言
而在另一篇贴文中,Zeus又辩称自己没有错,反而以受害者的口吻写道:
我从没说过中国女孩好追这种话。我对中国和文化一直很尊重,我没做错任何事。
唯一倒霉的是那姑娘压根没提她有男友。要没这档子事,根本不会闹成这样。
但你们现在的做法太糟糕——不去查真相,光会发表仇恨言论。搞网络暴力不能证明你们是好人。

然而,责任划分的争议却未止步于此。网络舆论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极:
一方面,有声音认为,女大学生在公共道德层面有失检点,对个人和学校声誉造成影响,高校作出处罚合情合理;
另一方面,也有大量观点认为,对一名年轻女性“一错即逐”,在其已经承受网络暴力后再施加制度性惩罚,并不具有教育意义,反而可能加深性别不平等和对女性形象的污名。

还有人指出,真正将事件公开化并引发大规模传播的恰恰是Zeus本人,他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上传带有隐私性质的视频,并未因此承担任何法律或舆论责任。

舆论的另一大焦点在于:为何惩罚落在女生一方,而另一主角Zeus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责任承担?
作为事件的主动传播者和舆论导火索,Zeus将私密内容上传至粉丝群,造成女生隐私暴露、遭遇人肉与网暴,其行为显然已逾越“生活记录”的范畴。

微博热度话题讨论截图
在此次事件中,Zeus虽多次发文“澄清”“道歉”,但仍坚持认为“自己没有做错”,并反过来批评网友“太情绪化”“充满仇恨”,全然忽视自己将他人隐私暴露于公众视野的严重后果。
而相比之下,女生李某在承受网络谩骂与身份曝光后,又面临校方的开除处分。在这场舆论风暴中,惩罚与保护并未呈现出对等性,甚至强化了公众对女性道德责任的单向指责。

我们不否认,当事人的行为确有轻率之处,涉外关系中也应保持必要警觉和自尊。但事件最终演变为“道德-国格-处分”的舆论叠加,未免有些失衡。
大学是教育场所,不是道德法庭。对学生的不当行为,应以教育为主、惩戒为辅。而在没有明确违法、没有扰乱校纪的情况下,直接开除,是否属于“程序性放大”?
此外,“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”的表述,在当代全球教育交流日益密切的语境中,也显得陈旧和模糊。我们必须警惕,将“涉外”轻率等同于“羞辱国格”,既不合比例,也不具正当性。
更重要的是,大学生作为青年个体,可能会因冲动犯错,但是否每一次失误都必须以人生轨迹的终结为代价?这一问题,值得所有高校深思。


从网络曝光到学籍处分,李某某成为了这场风波中最直接的受害者。她的行为固然有误,但其应承担的社会代价是否已远超其过错?
制度本应是保护伞,而非追加一刀的武器。无论是校规、媒体还是公众评价,都不应轻率地将个人道德问题推向“国格羞辱”的高度。否则,受害者不仅不能被保护,反而成了替罪的靶子。
也许,这不是一个“女生该不该被处分”的简单问题。更大的问题是: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年轻人时,是否还能保持公正、节制与教育者的耐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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