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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西兰最高摩天楼Seascape停工案:中建逆转胜诉,开发商被判付款

By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· 2025年03月27日 02:46

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Kenny 报道  一场围绕奥克兰新地标建筑Seascape的法律大战,在新西兰高等法院持续上演。

该项目原本计划建成新西兰最高的摩天公寓楼——52层、187米高、总计221套价位不等的公寓,由中国开发商舜地公司投资兴建;承建方为中建新西兰(CCNZ),是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在新西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。

如今这座曾被寄予厚望的大楼却停工半年以上,引发一场涉及3300万纽币工程款的司法拉锯战。

合作破裂,工程停摆

2017年9月,舜地公司与中建新西兰正式签订建筑总承包合同,合同金额达3亿纽币,原定于2021年竣工。合同还设定了每日2.5万纽币的延期违约金,最高不超过1000万纽币。

但项目自启动以来命运多舛,先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、材料与人力成本上升、审批滞后等问题困扰。2021年7月原定竣工时间未能实现,进入2024年,双方矛盾激化,项目彻底陷入停滞。

争议评审:新西兰特色

2024年8月2日,中建新西兰启动新西兰建筑行业特有的争议解决机制——争议评审(Adjudication),要求舜地公司支付所扣减的工程款及延期违约金。该机制强调“先付款,后争议”的原则,根据2002年《建筑合同法》,裁决结果具备强制执行力,可在28天内快速得出结论并登记为法院判决。

在这一机制下,裁决员John Green判定舜地应在两日内支付中建新西兰3300万纽币。

中建新西兰随即依据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并于8月21日正式发布停工通知。但舜地公司迅速反击,指控中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母公司担保,反以此发出违约通知,并向法院申请临时救济(interim relief),冻结3300万纽币的支付义务。

法院初判:因“不可逆损害”冻结执行

2024年11月11日,奥克兰高等法院支持舜地的请求。法院认为,中建新西兰公司净资产仅为430万纽币,若后续仲裁中中建败诉,则舜地可能无法追回已支付款项,构成“不可逆损害风险”。

因此,法院裁定:在未提供有效母公司担保前,中建不得推进裁决执行。这一判决被视为舜地的一次“战术性胜利”,成功阻断了对方借助争议评审机制快速索款的路径。

担保落地,法院重新裁决

然而剧情在2025年初出现反转。中建的母公司——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(CCEED)终于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完成对履约担保函(PCG)的登记。

中建新西兰据此要求解除此前临时禁令,法院再次召开听证。舜地则以担保截止时间为2028年、担保金额上限为1.3亿纽币为由,质疑其执行力和风险覆盖范围。

但2025年3月26日,高等法院法官Greg Blanchard作出裁定,认为舜地的担忧“缺乏根据”。法院指出:

  • 担保有效期距离届满尚有三年五个月,仲裁有足够时间完成;

  • 当前裁决金额约为4200万纽币,远低于担保总额;

  • 担保登记方式争议不影响执行;

最终法院认定,中建新西兰有权要求舜地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3300万纽币,否则有权申请清算舜地公司。

法律较量的背后:制度vs策略

此次纷争不仅是一起典型的工程付款纠纷,更深层次地折射出新西兰法律制度下承包方与业主之间的策略对抗。

新西兰的争议评审制度,初衷是为了加快建筑行业纠纷解决,防止工程商“因钱停工、因拖垮产”。它具备速度快、强制性强的特点,一度被视为承建方维权的利器。但法院在实践中也为“不可逆损害”设定了例外,防止资金链较弱的企业利用该机制谋取不当利益。

此次中建新西兰先用争议评审强攻,快速获得裁决,再以法院判决推进执行,堪称“先付款后扯皮”的典型操作。而舜地则抓住对方未及时提交担保这一“瑕疵”,逆转攻势,以“偿付风险”获得临时禁令,延缓付款义务。

然而随着担保手续完成,法院最终站队执行方。未来,如果舜地不付款,中建有望申请清算,进一步将纠纷推入破产程序。

后续发展

Seascape项目尚无复工迹象。双方虽都未公开表态是否继续履约或彻底解约,但显然仲裁大战仍在路上。这场3亿纽币项目的对簿公堂,不仅考验着企业的资金实力与合同履约能力,也检验着各方对新西兰工程法律机制的运用能力。

与此同时,Seascape是否还能成为新西兰第一高楼,目前仍是未知数。

截至3月27日下午,舜地尚未对裁决作出公开回应,据悉其将在下周提供最新声明。

图片均来源于NZ Herald

【附:Seascape项目法律纠纷时间线】

2015年8月17日

• 舜地与中建新西兰达成早期承包商合作意向。

2017年9月5日

• 双方正式签订建筑总承包合同,金额约3亿纽币,原定2021年7月竣工。

2021年7月6日

• 原计划竣工日期,但因疫情等原因未如期完成。

2024年3月20日

• 中建新西兰启动“争议评审”,要求舜地支付工程款和违约金。

2024年8月2日

• 争议评审裁决发布,裁定舜地需在两日内支付3300万纽币。

2024年8月8日

• 中建新西兰向舜地发出停工意向通知,理由为未支付裁决款项。

2024年8月21日

• 中建向舜地及分包商正式发出停工通知;舜地反指中建未提供母公司担保,发出违约通知。

2024年8月23日

• 中建申请将裁决转为法院判决;舜地申请临时救济,要求冻结执行。

2024年10月24日

• 高等法院召开听证,审查舜地的临时救济请求。

2024年11月11日

• 高等法院裁定:在未提供担保前,舜地暂时无需支付3300万纽币。

2025年3月

• 中建母公司(中建八局)在中国完成担保文件的登记。

2025年3月26日

• 高等法院裁定担保有效,驳回舜地异议,命令其5个工作日内支付3300万纽币,否则中建有权申请清算舜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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